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53条规定,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,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。《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(试行)》第19条同样规定,门、急诊病例由医疗机构保管,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。
随着医疗服务的不断扩展和新技术的应用,该三甲医院的医疗影像数据量迅速增长。目前,医院的PACS系统数据存量已接近60TB,预计未来(包括新开的分院)新增数据量累计约500TB。
现有数据在主生产存储中仅有一份副本,并且存储容量接近用满。未来新增数据量较多,使用现有存储方案存储成本较高。
通过部署HCS3000一体机系统,搭建了一个数据量在300TB以上的二级存储系统。可以将目前PACS系统的历史存量数据进行导入,释放生产存储的空间,实现数据长期归档。未来还可以将本院的电子病历档案,其他类型的文档等非结构化数据进行统一的存储和管理。